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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7-28 09:26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经研究决定,以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欢迎招标代理机构参加。

一、项目名称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二、项目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协助编制招标(采购)文件及评标办法、发布招标(采购)公告或投标邀请、组织标前答疑会、接收响应文件、组织开评标、发布中标(成交)公示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与采购有关的各项工作。

三、服务期限

自签订代理服务协议之日起至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完成。

、资格要求

(一)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社会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应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能力,提供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社会代理机构名录注册查询有效截图;

(三)社会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提交报名时间前2个工作日内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报名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社会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5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以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社会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截至遴选日期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项目遴选,如有此类情况,取消其资格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时间、报名方式

(一)公告和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25728-20258517时。(过期即不予接收或取消报名资格)

(二)报名方式:报名单位将报名资料发至邮箱swjwzhfwzx07@tj.gov.cn  

、获取遴选文件

(一)获取时间:在报名截止后,根据中心工作安排将在两个工作日内统一通过邮件方式发给各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单位(请严格按照遴选公告的要求发送资料,否则视为不合格或取消报名资格)

(二)遴选文件售价:免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遴选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8129:00(北京时间)

(二)遴选时间20258129:00(北京时间)

(三)遴选地点:天津市河西区佟楼佟卫里19

、遴选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进行评审,择优选取招标代理机构。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 马老师

联系电话:022-23515250

202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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