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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4 17:04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市卫生健康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持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卫生健康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我委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年度计划

按计划完成随机监督抽检任务。按照《市卫生健康委 市疾控局关于落实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4年天津市卫生健康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双随机”监督检查和各专业专项工作按计划全部完成。国家随机抽查任务完成11单,完结率100%;市级随机抽查任务完成140单,完结率100%。完成重点专项监督检查任务,将医疗卫生相关专业纳入“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全年共检查医疗机构142家,覆盖全部16个区各类型医疗机构。

(二)持续完善并落实行政执法工作制度

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制定印发《天津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听证案件中较大数额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相关标准》,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制定印发《天津市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指引》,推动在执法中实时、精准开展普法。联合五部门印发《天津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加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利用执法手持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进行文字及音像记录,提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质量,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行刑衔接制度,派遣执法人员联合市公安局赴外省侦办非法行医案件。精准执行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确保年内全部承办案件均按照《天津市卫生健康(爱国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作出处罚决定。

(三)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紧盯民生重点领域、风险环节,组织全市开展春秋季学校开学、“3.15”消毒及涉水产品、游泳池水等高风险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等专项检查10余项,在重点领域严格监管守底线、聚力执法护民生。开展民营医疗机构专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专项检查6285户次,查处违法案件226件。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在执法中开展普法宣传,督促引导执法相对人加强合规管理、及时整改违法问题。本年度市级部门采取约谈式普法4次,针对发现医疗机构法律意识差、存在违法隐患的问题,约谈主要负责人进行普法教育;采取主动授课式普法8次,到医疗机构进行包括健康体检、十八项核心制度、麻精药品、器官移植、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控制吸烟等执业内容的普法;采取一对一宣讲式普法50余次,在执法中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讲提示,提升相对人依法执业意识、能力。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加强卫生健康执法专业人才培养,启动组建全市卫生监督执法专业人才库。强化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培训,本年度开展中医药监督知识与技能提升等行政执法业务培训10次,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全年不少于60学时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要求,134名市级行政执法人员完成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48名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完成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组织全市卫生健康执法人员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参加司法部“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将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能力提升系列培训作为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的重要组成,推动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再提升。

(五)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加强法定权责履职监督。

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对9个区开展实地督查。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暨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推动会,传达通报全市行政执法优差案评选评查工作情况,推动个案整改和类案提升。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证件动态管理制度,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卫生健康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及时办理不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证件注销。实施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工作通报提示。

(六)坚持优质高效便捷,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规范审批监管协同,强化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和高效联动。建立委内审管联动联络员队伍并动态更新,通过“政务一网通”系统实时推送审批信息。规范中介服务,定期清理无设立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运行,实现100%“一网通办”,线上线下并行提供服务,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多样化办事需求。做好我市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需求对接。支持区域医学影像中心等卫生健康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外资独资医院顺利落地,为天津鹏瑞利医院颁发全国首家外商独资三级综合医院执业许可证。

二、行政执法整体情况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

2024年,市级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1295件,办结11275件,其中作出准予许可决定11273件,不予许可2件。全年未发生撤销许可的情形。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2024年,市级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4件,其中普通程序12件,简易程序22件,罚没总额26.56万元。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

2024年,未发生行政强制案件。

(四)行政检查实施情况

2024年,市级共开展行政检查583次。

(五)行政裁决实施情况

2024年,未发生行政裁决事项。

(六)行政奖励实施情况

2024年,未发生行政奖励事项。

(七)行政确认实施情况

2024年,市级共实施行政确认9件。

(八)行政给付实施情况

2024年,市级共实施行政给付14项(次),给付总金额2900.5万元。

(九)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

2024年,市级实施其他类别行政职权共计1712件。

三、存在问题

(一)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基于执法机构改革和行政执法人员调整的现状,执法和执法监督人才培养、执法专业力纵深发展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二)卫生健康执法人员能力素养还需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调查取证能力仍有欠缺,部分案件存在证据单薄、法律运用规则掌握不充分等问题,实现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方面还要加强。

(三)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并有效推动实施。对各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作用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天津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的相关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伍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定,持续完善执法流程与操作规范,不断提升执法质量。

(二)着力提升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能力。以卫生监督执法专业人才库为基础,开展领军人才、重点人才、后备人才的选拔工作,实施各专业首席监督员制度;开展卫生监督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提升项目,对首席监督员、基层复合型卫生监督员和初任监督员开展分层分批集中培训,形成人才梯队。

(三)严格落实全年卫生健康监督工作计划。组织制定2025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和市级“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并推动落实,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好各类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持续推进职业卫生分类监督、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重点消毒产品、开学期间学校及托幼机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等卫生监督专项工作。。

(四)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制定卫生健康系统案例评查及指导案例等工作制度。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法律法规,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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