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天津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进行了三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评审结论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现对评审结论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3日至1月1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市卫生健康委。
受理部门:市卫生健康委中医医政处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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