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公示公告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对天津市首批 “互联网+护理”培训基地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2-12-23 20:3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促进“互联网+护理服务”持续开展,提升“互联网+护理服务”的规范化和同质化水平,增进“互联网+护理服务”服务能力和工作成效,在市级层面启动了 “互联网+护理服务”培训基地遴选工作。经各医疗机构申报、材料审核、专家现场评审后,市卫生健康委拟确定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和天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为天津市首批“互联网+护理服务”培训基地,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30日(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反映。

联系人:于文超,电话23337727;邮箱:swjwyzygc@tj.gov.cn。

分享到:

上一篇: 市卫生健康委党委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下一篇: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对天津市首批老年护理标准化病房评审结果的公示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