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招标范围: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在前期已批复完成的市级方舱医院的基础上,还需对武清区、东丽区、宝坻区、静海区、北辰区的5家市级永久性方舱医院和国家会展中心1家市级临时性方舱医院共计6家方舱医院进行初步设计方案审查,并出具符合国家规定的评估报告。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2、服务期限要求:需在2022年11月20日前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审查服务,并出具符合国家规定的评估报告。
3、招标控制价格:18万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
2、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工程咨询单位名录网址(http://new.tzxm.gov.cn//tzpt/statics/html/consult/1.shtml)。
3、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报名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4、项目负责人为经执业登记的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要求
1、本项目公告及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2日。
2、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2日18时00分。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
(2)提供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截至报名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4)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章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2019年1月1日至今的公共建筑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审查业绩简介。
4、报名电子材料要求:
报名电子材料为按照上述要求编制盖章后的整体纸质文件的PDF 彩色扫描件。
5、本次报名接受电子邮件:委规划发展与后勤管理处,邮箱:swjwghfzyhqglc02@tj.gov.cn。
6、采购人名称及地点: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4号
7、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委规划发展与后勤管理处 张欣、蒋娜,022-2333762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8、在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报名材料,采购人不予接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按本公告规定的地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本项目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采购人不予接受。
2、响应文件统一用A4纸打印,正本1份,副本1份。响应文件的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并将所有响应文件密封为1包,在封面处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4号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18:00。
五、项目需求书
为坚决贯彻市防控指挥部部署,深入落实天津市推动方舱医院和集中隔离点建设储备实施方案,现拟对6家市级方舱医院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审查,选址分别位于武清区、东丽区、宝坻区、静海区、北辰区及国家会展中心。
供应商不得为6家方舱医院的初步设计单位,也不得与6家方舱医院的初步设计单位及项目业主单位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
六、评审办法
1、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打分法。当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时,评审小组可继续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2、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组成,评审小组由5人组成。
3、资格审查
下列实质性资格审查条件不具备之一者,评审结果视为不合格,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证件 | 合格条件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 |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 | 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 | 提供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 提供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报名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 原件加盖公章。 |
4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与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章与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5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在有效期内的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料。以上各项中有一项不合格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4、否决性审查
发现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作无效处理:
(1)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的,或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3)响应文件无单位盖章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4)响应文件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评审小组要求对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内容的;
(7)不符合公告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响应文件有上述重大偏差之一的,视为未能做出实质性响应,作否决投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5、详细评审
评审小组对资格审查及否决性审查合格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总分为100分,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根据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定后各自打分,全体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供应商的最后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标准 | 备注 | |
1 | 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 4 | 供应商提供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布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得4分,没有得0分。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体系认证 | 6 | 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没有得0分;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没有得0分;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没有得0分。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 同类项目业绩 | 10 | 提供公共建筑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审查业绩的,每具备1个得2分,最多得10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 项目负责人 | 7 |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得3分;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得2分;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咨询工程师,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得2分; | |
5 | 项目组人员配置 | 8 | 以下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及离退休人员: 项目组人员每具有1个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得1分,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最高得4分;项目组人员每具有1个注册咨询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最高得4分 | |
6 | 技术服务方案 | 15 | 技术服务方案应包括:项目评审的工作周期和会议安排、评审流程、评审工作组人员名单等;技术服务方案详细明确,业务流程完善,并且能准确体现的,得分为10~15分;技术服务方案较详细,业务流程较完善,并且较能准确体现的,得分为5~10(不含)分;技术服务方案基本不详细,业务流程欠完善,不能准确体现的,得分为0~5(不含)分 | |
7 | 进度计划 | 10 | 进度计划包括如下因素:不同类型项目的进度安排、影响进度的因素、进度保证措施; 措施全面、合理,得分为5~10分;基本能够满足要求,得分为0~5(不含)分。 | |
8 | 评审质量保证措施 | 10 | 评审质量保证措施规范、完善、可行,具备为文件评审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能力,得分为5~10分;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规范、完善、可行,有助于文件评审完成,得分为0~5(不含)分。 | |
9 | 报价 | 30 | 1.有效投标报价:即通过资格审查和否决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①评标基准价格=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 ②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格时得30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格1%时减1分(最低减至0分止);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格1%时减0.5分(最低减至0分止);(中间采取差值法保留两位小数)。 |
七、中标人的确定
评审小组按评标得分自高至低排序,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时,按实际家数推荐)。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且最高得分时,以报价较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报价仍相同时,在排除串通投标之后,由评标小组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人根据评审结果对排名前3名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若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