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青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过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现将我市拟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临床或科研工作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卫生健康委中医处反映,联系电话:23337688,联系人:马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