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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公共场所卫生信用 分类监管办法(试行)》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8-06 08:3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管,规范诚信经营行为,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健康委组织起草了《天津市公共场所卫生信用分类监管办法(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间89——819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swjwzhjdc@tj.gov.cn。

2.传    真:23337637。

3.邮递信件: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4号,邮编:300070,天津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

联系人:张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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