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8〕195号)文件要求,2020年我委持续推动了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委托市社区卫生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先期经基层医疗机构创建自评、区级评价指导,于10月6日至20日组织专家进行了创建“推荐标准”机构的市级复核工作。现将通过复评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天津市和平区南营门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天津市南开区三潭医院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街三槐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杭州道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街花园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北街蓝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天津市武清区梅厂医院
天津市武清区崔黄口医院
天津市武清区大良医院
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医院
天津市武清区河西务医院
天津市武清区城关医院
天津市武清区黄花店医院
天津市蓟州区下仓镇中心卫生院
天津市蓟州区马伸桥镇中心卫生院
天津市蓟州区别山镇中心卫生院
天津市蓟州区出头岭镇中心卫生院
天津市蓟州区上仓镇中心卫生院
天津市蓟州区尤古庄镇中心卫生院
天津市蓟州区下营镇中心卫生院
天津市蓟州区邦均镇中心卫生院
公示期为10月29日-11月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受理地点:市卫生健康委,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4号,邮编:300070,受理电话:022-23337796,联系人:范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