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8日,市卫生健康委在门户网站刊登了《市卫生健康委关于遴选新冠肺炎疫情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机构的通知》。天津市新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天津丞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5家单位分别递交投标报告。
根据综合评分标准,经评审小组专家组成员评审,结果如下:
第一名:天津市新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名: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告期三天。公告期满后,市卫生健康委优先与项目第一名签订业务约定书,第一名因故不能签约者,由第二名递补。
特此公告。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