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公示公告

市卫生健康委对“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通过市级复核的推荐标准达标机构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19-10-22 16:49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8〕195号)文件要求,2019年我委启动了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委托市社区卫生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先期经基层医疗机构创建自评、区级评价指导,于10月16日至20日组织专家进行了创建“推荐标准”机构的市级复核工作。现将通过复评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河西区陈塘庄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河东区中山门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红桥区芥园道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辰区大张庄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武清区王庆坨镇卫生院

蓟州区渔阳镇卫生院

公示期为10月23日-10月2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受理地点:市卫生健康委,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4号,邮编:300070,受理电话:022-23337796,联系人:范老师。



分享到:

上一篇: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修订工作的公告
下一篇: 天津市有关医疗机构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目录(2019.10.15)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