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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关于遴选财政专项和市级公立医院年报审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6-28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按照市财政局、原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市级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津财社〔2016〕53号)要求,现决定对市卫生健康委直属15家单位2016年至2018年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提供第三方绩效评价服务,并对9家市级公立医院2018年度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现面向全市范围遴选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开展此项工作,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
(二)具有有效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且能够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相关信息。
(三)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具有完成卫生健康行业类似项目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四)项目负责人为注册会计师,需提供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
(五)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5万元。
三、投标报名方式
(一)本项目的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4日,每日9时至11时,14时至17时。
(二)报名有关事项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具有完成卫生健康行业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原件;
(三)报名地点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4号)。
(四)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天津市卫生健康委财务审计处。
2.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4号。
3.招标人联系人:屠彦、赵宝伟。
4.联系电话:022-23337768。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按本通知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项目方案、报价和审查内容要求的材料。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5日10时
递交地点:天津市卫生健康委财务审计处(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4号)。
四、审查内容及条件
审查内容及条件见附件1。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人。
五、项目需求书
(一)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为了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15家直属单位(包括6家公立医院、9家医疗事业单位)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提供第三方绩效评价服务。2019年对15家单位2016年至2018年财政支持的重点项目资金(包括中央专项和地方专项),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效益性等。本次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为:
1.是否制定科学合理的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资金管理文件是否及时下发有关部门并得到有效执行;
2.专项资金是否按专项资金预算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有无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资金损失、浪费;
3.专项资金项目执行单位、投向单位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化,各项报表凭证等是否真实、准备、合规、齐全,专项资金收支辅助账、备查账的建立情况;
4.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是否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及时、合规支出;
5.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情况。通过部门决算,核定各单位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情况,审核市级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情况;
6.专项资金涉及的建设项目的申请与批复、预算和实际执行的情况,项目的审批是否符合相关文件精神,是否存在擅自变更项目计划,是否超计划、超面积、超标准、超预算或随意搞计划外项目等问题;
7.500万元以上的重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活动的完整性及合规性;
8.是否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制度情况;
9.对财政专项资金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
(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为落实《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市级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津财社[2016]53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核查6家直属医院和3家附属医院2018年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拟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2018年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本次审计的内容为:
1.财务状况的真实性。重点审查审计期间医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否真实、完整,账实是否相符,会计核算是否准确,财务报表范围是否完整等;
2.财务状况及财务收支的合法性。重点审查审计期间,医院的财务收支管理和核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在被审计年度,被审计医院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计医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其他要求
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市卫生健康委必要时将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要求,对审计内容和方式进行调整。
实地审计结束后,将审计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整改意见、发展建议等,制成PPT演示文档与审计情况报告一并提交,并在我们组织的审计结果通报暨业务培训中进行讲解、指导。
六、工作时间
要求在3个月内完成以上工作。
七、评审办法
(一)评标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打分法。
(二)评审机构
1.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5人组成。
2.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标准见附件5(标准总分值100分)。评标委员会的每位评委根据上述评标方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打分时,可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综合评分的打分结果在汇总时,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数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保留值按四舍五入方式取舍),作为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3.下列情形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无单位盖章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内容的;
(5)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的;
(6)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投标文件有上述重大偏差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否决投标处理,不再进入以后的评标程序。
八、中标人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得分自高至低排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获得同等最高得分时,以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报价仍相同时,在排除串通投标之后,由评标委员会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审结果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若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附件:1.审查内容及条件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拟投入项目审计人员情况表
4.审计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5.综合评分标准
6.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市级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
7.2019年市卫生健康委财政专项和市级公立医院年报审计单位名单

2019年6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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