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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顺延一年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6-26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按照国家“放管服”改革和我市“五减少”改革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简化审批办理流程,减少证照数量,将各医疗机构现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顺延至2019年7月1日。在此期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将严格按照原许可范围和标准执业,待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后执行。

市卫生计生委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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