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对医疗机构的检查 | 1.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 市卫生计生委 |
2.临床用血情况。 |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2年卫生部令第85号) |
3.感染管理情况。 |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2006年卫生部令第48号) |
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2年卫生部令第84号) |
5.执业活动情况。 |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49号)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卫生部令第35号) 3.《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医发〔2006〕73号) 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94号) 5.《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18号) 6.《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机构特殊使用类别抗菌药物会诊专家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卫医政〔2012〕340号) |
6.人体器官捐献情况。 | 《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 |
7.处方管理情况。 | 《处方管理办法》(2006年卫生部令第53号) |
8.执业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的情况。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2号) |
9.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情况。 | 《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2016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9号) |
10.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性病防治管理办法》(2012年卫生部令第89号发布) 3.《艾滋病防治条例》 4.《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 |
11.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分发和购买疫苗的情况。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8号)第七条、第五十条 |
12.放射诊疗情况。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卫生部令第46号) |
13.控制吸烟情况。 | 《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2012年3月28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
2 | 对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的检查 | 执业活动的情况。 |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2014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3号) | 市卫生计生委 |
3 | 对血站的检查 | 执业活动的情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四条 2.《血站管理办法》(2005年11月17日卫生部令第44号公布,2016年1月19日第二次修订) | 市卫生计生委 |
4 | 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检查 | 1.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 2.按照批准的类别和项目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情况; 3.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 4.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情况; 5.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疑似职业病的报告与告知情况; 6.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情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5号) | 市卫生计生委 |
5 | 对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检查 | 1.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 2.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3.人员、岗位职责落实和培训等情况; 4.职业病报告情况等。 |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13年卫生部令第91号) | 市卫生计生委 |
6 |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检查 | 1.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 2.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的情况; 3.性病防治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4.性病防治培训情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性病防治管理办法》(2012年卫生部令第89号发布) 3.《艾滋病防治条例》 4.《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8号) | 市卫生计生委 |
7 | 对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的检查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开展情况。 |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09号)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1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6号) | 市卫生计生委 |
8 | 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的检查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开展情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1年国务院令第308号) 3.《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1997年1月8日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17年修正) | 市卫生计生委 |
9 | 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检查 | 1.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情况。 2.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情况。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2010年9月6日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 | 市卫生计生委 |
10 | 对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 1.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保健工作情况; 2.学校教学及生活环境、饮用水和游泳池等设施的卫生状况的情况。 | 《天津市学校安全条例》(2015年7月24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 | 市卫生计生委 |
11 | 对公共场所的检查 | 1.卫生许可证情况; 2.卫生管理制度情况; 3.培训情况; 4.体检情况; 5.室内空气质量情况; 6.公共场所环境情况; 7.公共用品卫生情况; 8.证照及标识公示情况; 9.公共场所检测情况; 10.应急预案和响应情况; 11.艾滋病防控措施情况。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卫生部令第80号) 2.《天津市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管理规定》(2013年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 | 市卫生计生委 |
12 | 对病媒生物防治专业经营服务机构的检查 | 1.从事病媒生物防治专业经营服务的,应当向市爱卫会办公室办理许可手续。 2.病媒生物防治专业经营服务机构不得聘用不合格的人员,从事病媒生物杀灭工作; 3.销售防治病媒生物药剂和器械,应当符合产品质量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具有国家批准的药剂批号和质量合格证明,附具安全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 《天津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 | 市卫生计生委 |
13 | 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检查 | 1.卫生许可证情况; 2.卫生管理情况; 3.水源卫生防护情况; 4.生产过程卫生情况; 5.污染事件防范与报告处理情况; 6.水质卫生情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3.《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 市卫生计生委 |
14 | 对二次供水单位的检查 | 1.卫生许可证情况; 2.卫生管理情况; 3.水质卫生情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3.《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 市卫生计生委 |
15 | 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的检查 | 1.卫生许可批件情况; 2.选址、设计与设施的卫生情况; 3.生产过程的卫生情况; 4.原材料、成品的贮存和运输情况; 5.从业人员卫生情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3.《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 市卫生计生委 |
16 | 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经营单位的检查 | 1.卫生许可批件情况; 2.标签说明书情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3.《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 | 市卫生计生委 |
17 | 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检查 | 1.执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情况; 2.消毒产品的卫生质量情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消毒管理办法》 | 市卫生计生委 |
18 | 对消毒产品经营企业的检查 | 采购消毒产品索取有效证件的情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消毒管理办法》 | 市卫生计生委 |
19 | 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检查 | 1.厂区环境与布局情况; 2.生产区卫生情况; 3.设备情况; 4.物料、仓储和运输情况; 5.生产过程的卫生情况; 6.卫生质量管理体系的情况; 7.人员卫生情况; 8.档案管理情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 市卫生计生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