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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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宇盛钢塑管制造有限公司生产未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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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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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卫水罚〔2017〕0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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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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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宇盛钢塑管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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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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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于2016年4月至2017年7月在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东兴道合意路1号生产的“宁波宇盛钢塑复合管”未取得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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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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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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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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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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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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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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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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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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