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6〕733号)要求,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前,现对企业提交的标准文本及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编制说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请社会各届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发送到专用邮箱。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作为企业标准执行,并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确需使用证明材料的,可以向委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开具证明。公示企业名单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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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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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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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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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春宇食品配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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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调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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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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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春宇食品配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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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调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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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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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春宇食品配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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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调味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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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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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佳悦(天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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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油酸葵花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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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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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祥康保健用品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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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康牌祥康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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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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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德包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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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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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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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谷酒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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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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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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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三商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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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红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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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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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龙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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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调谷物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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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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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龙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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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钙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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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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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龙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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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普洱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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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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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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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袋泡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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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17年6月9日—22日
监督邮箱:qybzyj@126.com
附件:天津春宇食品配料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材料
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