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市局有关直属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
为摸清我市大型医用设备应用现状,做好下一周期全市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工作,决定开展天津市大型医用设备现状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全市在用的列入卫生部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中的甲类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品目详见附件2)。
二、调查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也包括公立、民营等性质医疗机构。
三、上报要求
1.请各区县卫生局负责辖区所属医疗机构(即辖区内除市直、附属医疗机构外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包括公立、民营等医疗机构)的填报及汇总工作。
2.请各区、县卫生局,市直、附属医疗机构填好附件1(不得空项)于2011年1月27日前,分别将电子表格和纸质盖章件报送至市卫生局药械处。
3.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工作,责成专人负责,按时填报,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此次调查内容和结果将作为编制我市下一周期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我局近期即将开展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临时配置证核查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凡因医疗机构自身原因造成填报数据有误或不能及时上报数据的,后果自负。
相关文件、表格可从天津市卫生局综合信息网药械管理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仝老师;电话:23337721;传真:23337718;
E-mai:tianjinty@126.com。
附件:1.天津市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信息登记表(截止2011年1月)
2.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
二○一一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