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市局直属各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疗单位,部队医院,企(事)业医院:
根据团市委和市卫生局的工作安排,结合卫生行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将于年内评选出2009—2010年度天津市卫生行业市、局级“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市级青年文明号:已命名一年以上的区(县)级、天津市卫生局青年文明号集体。
2.局级青年文明号:市直属各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疗单位、部队医院的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
3.市、局级青年岗位能手:市卫生行业35周岁以下在岗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青年文明号”条件
1.该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占6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团组织机构健全,围绕本部门中心工作,发挥团员模范带头作用及团组织突击队作用,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青年中涌现出一定数量的各级青年岗位能手;
3.该集体中的青年均能优质服务,文明从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无工作差错,无群众不满意的投诉;
4.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在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显著;
5.创建工作及成效得到本单位党政领导的肯定,并受到服务对象的赞誉,获得良好的社会评价。
(二)局级“青年岗位能手”条件
1.局属各单位正式职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优良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勤奋工作;
3. 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知识,成为业务技术尖
子,具有自主创新成果者优先;
4.优质并超额完成本岗位各项年度考核指标,成绩突出;
5. 在本系统或单位组织的技术比武、业务考核中名列前茅,受到表彰,其业务水平得到广大群众认可,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
(三)市级“青年岗位能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医德高尚、敬业爱岗、勤奋工作,在专业领域内曾荣获区县、局级(包括区县、局级)以上先进称号;
2.牢固树立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服务热情周到,受到患者好评,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
3.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知识,成为业务技术尖子,在院级以上各种技术比武、业务考核等竞赛活动中名列前茅,受到表彰,其技术水平得到本专业人员的普遍认可;
4.本岗位各项年度考核指标优秀。
以往获得市级青年岗位能手称号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三、评选方法及步骤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10月15日—10月22日)
各单位根据《天津市卫生行业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天津市卫生行业青年文明号考核细则》及评选条件认真自查,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局级青年岗位能手推荐名额以单位35岁以下正式在岗职工人数确定,具体为:
150人以下,可推荐1--2人;
150—300人,可推荐2--3人;
300—500人,可推荐3--4人;
500以上,可推荐5人。
市级岗位能手候选人各单位可推荐1-2名。局级岗位能手评定后,也可直接参加市级岗位能手评选。各单位推荐的候选集体和候选人经过党组织集体讨论通过并公示后上报。
第二阶段:申报材料阶段(10月25日—10月29日)
各申报单位和个人将上报青年文明号申报表2份,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3份,1500字事迹材料10份(同时上报电子版申报表格、事迹材料各1份),各种荣誉称号复印件、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1份报送市卫生局团委。凡上报的表格、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
第三阶段:审核初评阶段(11月1日—11月12日)
局团委将组织评审组在认真审查推荐人选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初评。终评将采取候选人现场述绩,评委进行测评的形式进行。
第四阶段:评定阶段(11月29日—12月)
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初步综合评定的情况对申报的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全面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和书面材料评选出2009-2010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10个,局级“青年文明号”20个,市级“青年岗位能手”10名,局级“青年岗位能手”20名,经公示无异议后,候选名单报卫生局党委审核,报团市委批准。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通过评选先进,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职工的工作热情,形成人人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提高卫生工作水平努力工作。
材料报送地点:市卫生局团委(和平区贵州路94号)
电话:23337757
附件:1.天津市卫生行业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2.天津市卫生行业青年文明号申报集体成员情况表
3.天津市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
4. 天津市卫生局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