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艾办函〔20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协调机制)办公室,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部委成员单位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
2024年12月1日是第37个“世界艾滋病日”。为进一步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营造全社会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国今年宣传活动主题为“社会共治,终结艾滋,共享健康”(英文主题为“Take the rights path”),旨在号召政府、部门、单位、个人等各方行动起来,共同担起防艾责任,昂首迈向2030年终结艾滋病公共卫生威胁的目标,形成强大合力,共建健康中国,共享健康成果。
二、活动要求
(一)坚持高位推动,利用“世界艾滋病日”推动整体防治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世界艾滋病日”契机,专题向党委政府汇报本地区艾滋病流行形势、防控工作进展、问题与挑战、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事项,以及下一阶段艾滋病防治重点工作建议等。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干部现场调研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参与本地区主题活动,为全社会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作出表率。持续发挥本地区防治艾滋病协调机制作用,及时向成员部门通报防治工作进展。倡导部门负责同志以上率下,在本单位、本系统内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
(二)精心安排部署,提升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的科学有效性。近年来,我国群众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稳步提升,为有效控制艾滋病流行提供了重要支撑。同时,受社交媒体的广泛使用、人口频繁流动等因素影响,艾滋病防治的社会氛围出现新变化,宣教工作面临新形势。各地要找准本地区艾滋病防治重点问题、重点人群、重点场所,优化调整防艾宣传策略和理念,精心设计活动方案和宣传材料,科学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倡导各方共同承担艾滋病防治责任,减少艾滋病传播。各地防治艾滋病协调机制办公室、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及时制定本地区、本系统主题活动计划,精心部署主题活动。
(三)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社会防艾良好氛围。各地要继续高质量推进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医院、进校园、进家庭”。广泛动员宣传力量,拓宽宣传渠道,聚焦宣传重点,在“世界艾滋病日”前后加大各类媒体的公益宣传力度。在交通场站、居民社区、工厂、工地、医疗卫生机构、校园等人群聚集场所,通过广泛张贴宣传画、播放宣传影音、摆放宣传材料、设置咨询台、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持续宣传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针对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以及老年人、青年学生、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强化警示性教育,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技能。动员和支持高校社团、青年志愿者、企业、基金会等社会力量,开展与艾滋病相关的社会倡导和捐款捐物、帮扶救助等公益活动。
(四)多方协作配合,统筹资源打造防艾宣传倡导平台。国家疾控局将组织制作主题宣传海报模板,可在中国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下载使用。中国疾控中心将制作艾滋病防治科普宣传片,开展“性病防治主题宣传周”活动。中国健康教育中心、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中华预防医学会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办公室等单位也将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各地要充分利用上述资源以及相关专业技术机构平台公开的科普宣传素材,开发制作适合本地区的宣传教育材料并广泛传播,积极组织参与“全国大学生预防艾滋病知识竞赛”等相关活动。
三、活动总结
请各地、各部门及时总结汇总2024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于2024年12月25日前报送我办,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uoaiban@chinaaids.cn,我办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