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游泳场所如何做到“健康游”“知情游”“放心游”

发布日期: 2022-06-11 23:5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随着酷暑季来临

游泳场所逐渐有序开放

强身健体 消暑纳凉的同时

既要注意常态化疫情防控

也要注意泳池卫生安全

让市民朋友游得安心 舒心

天津卫生健康监督部门“健康游”防疫提示: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期间,游泳场所应按照《重点场所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及体育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落实以下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 查验“测温、验码、戴口罩”三件套;

✔ 人员健康监测管理及疫苗接种;

✔ 内外环境清洁消毒、通风换气;

✔ 预约制度及客流限制等。

市民朋友要配合做好游泳场所疫情防控要求:

✔ 提前预约,避开人流高峰期;

✔ 正确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扫码登记;

✔ 在运动过程中要保持社交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 尽量减少在淋浴间(室)和更衣室的停留时间;

✔ 场所内活动时间建议一次性不超过两小时。

天津卫生健康监督部门“知情游”信息提示:

目前我市游泳场所在醒目位置均张贴全市统一的天津市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对游泳场所的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报告、卫生信誉度等级信息进行公示。扫描公示二维码,还可以进一步了解该游泳场所单位具体信息、人员健康体检情况、监管机构对其日常监管情况等各类信息。

为确保游泳池水质,场所卫生管理人员每天应按照活动场次或每2-4小时对泳池水质进行自检,自检结果要在醒目位置向游泳者进行公示,自检指标包括水温、pH值、游离性余氯。在游泳场所入口处应有明显“严禁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性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的标志。

市民朋友选择游泳场馆时要做到“一选、二看、三知”:

一选:要选择《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齐全、亮证经营的游泳场馆;

二看:要查看信息公示栏中各类公示信息,对游泳场所整体卫生管理“知情”;

三知:要知道游泳活动的禁忌要求,在患某些传染病或者饮酒期间禁止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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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卫生健康监督部门“放心游”关注提示:

判断游泳池是否卫生合格,市民朋友除了要注意以上公示信息和自检结果外,还要关注以下内容:

✔ 游泳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卫生;

✔ 是否设置了更衣室、淋浴室、强制通过式浸脚池、卫生间、垃圾容器收集等基础的设备设施;

✔ 仔细观察泳池水是否清澈,如果水质浑浊,有漂浮物或者沉淀物较多则不应下水;

✔ 正常的池水会有淡淡的消毒水味道,如果泳池内有极其刺鼻难闻的味道则是不正常的。 

夏季游泳场所开放期间,市区卫生健康监督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对各游泳场所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加大对游泳场所许可信息公示,人员健康体检,池水循环、净化、消毒及检测,药品药剂存储与管理等方面的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予以查处,保障广大市民朋友拥有“健康”“安全”“放心”的游泳活动环境。

提示市民朋友:若发现游泳场所存在未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以及卫生健康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当面向游泳场所纠正指出,同时拨打全市统一服务热线“1234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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