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必要不赴海南新疆西藏等地旅游探亲!天津更新排查管控范围(截至8月12日晚8时)

发布日期: 2022-08-13 09:00
来源: 津云

为科学精准严防疫情反弹,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再次更新近期区域排查管控范围,涉及的相关人员主动向社区、工作单位等报备。

因海南、新疆、西藏疫情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市民非必要不赴海南、新疆、西藏等地开展旅游、探亲等活动。

相关人员主动报备。新增8月1日以来具有西藏自治区全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哈密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第八师、十三师旅居史的来津及返津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核验制度,抵津后实施健康监测3日,抵津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津后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满24小时),同住人员同步检测。

新增7日内具有西藏自治区全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哈密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第八师、十三师旅居史的来津及返津人员,离开重点疫情地区<3日,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第1、2、3、5、7日进行核酸检测(单人单管),同住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日(自纳入管理之日计算,具有旅居史人员解除管理可一同解除管理),进行核酸“日检测”,核酸检测阴性解除管理。

新增7日内具有西藏自治区全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哈密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第八师、十三师旅居史的来津及返津人员,离开重点疫情地区≥3日,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含同住人员)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进行核酸“日检测”(单人单管),核酸检测阴性解除管理。

广大市民应密切关注疫情防控信息,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配合做好公共场所测温、验码,做到疫情防控意识和健康行为不放松。符合接种条件的,应积极主动到辖区接种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降低自身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筑牢人群免疫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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