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为全面推进落实《天津市中医药条例》、《天津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天津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医保局、市药监局联合制定了《天津市中药制剂工程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目标是什么?
答: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传承经临床验证确有疗效、具有明显特色与优势的中药方剂,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优秀中药制剂,提高中医临床疗效,满足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推动我市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创新,促进中药新药研发和产业创新发展。
三、《实施方案》的内容包含哪些?
答:主要内容包括鼓励医疗机构挖掘开发中药制剂,优化中药制剂注册备案管理,合理核定中药制剂零售价格,完善中药制剂医保支付管理,推进中药制剂全市调剂使用,提升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质量,促进中药制剂临床合理使用,支持中药新药研发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