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公告

为加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市卫生健康委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参照《天津市中医药条例》、《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结合本市实际,起草了《天津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至7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征求意见期间向我委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查看更多】

草案正文

天津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中医药条例》,进一步加强天津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中医药师承教育主要包括与院校教育相结合、与毕业后教育相结合、与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师承教育,以及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师承教育。...【查看更多】

背景介绍

一、背景情况   师承教育是独具特色的中医药人才培养方式,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中医药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23年4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关于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指导意见》(国中医药人教发〔2018〕5号),将师承教育分为与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查看更多】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于2024年7月15日-7月23日,通过官方网站发布了《天津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6条,经研究采纳1条、未采纳5条,已与有关市民做好沟通解释。【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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