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南先生留言:我是一名机关单位普通干部,想咨询一下,育儿假必须在家里带孩子吗?可不可以带孩子到天津以外的城市进行培养教育?
市卫生健康委回复:为贯彻落实三孩生育政策,2021年11月29日,我市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出修订,设立了育儿假,为家庭养育子女提供时间支持。育儿假具体规定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日的育儿假”。2022年5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婚假生育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休假的实施办法》,明确了育儿假为工作日,休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等内容。上述条例和实施办法均未对育儿假休假期间的出行作出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