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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举办2025年第三期领导干部大讲堂

发布日期: 2025-06-25 17:07
来源: 委干部处

为持续推动做好全市卫生健康领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控局《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通知》要求,深入学习领悟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全面提升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6月20日下午,市卫生健康委党委联合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党组举办2025年第三期领导干部大讲堂。

本次大讲堂邀请北京大学医学部杨健教授作专题培训,围绕传染病防治的重要概念、法律原则、重点制度和法律责任4个方面,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进行了全面解读,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案例生动,培训内容深入浅出,贴近实际工作,为今后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清晰指引。

会议就深入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的重大意义。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是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关键举措。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的重大意义,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法治精神内化为行动自觉,扛起守护群众健康的政治责任。二是全面准确把握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认真总结了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新冠疫情防控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传染病防治体制机制,加强传染病监测体系建设,完善传染病预警制度、疫情报告制度、疫情信息公布制度和应急处置制度,健全疫情救治体系,强化传染病防治保障措施,明确了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的法律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入理解,准确把握,结合工作实际确保各项制度落实落细三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切实落实法定职责。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各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和任务要求要进行全面梳理和分级归纳,明确责任主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确保依法行政、依法执业。

会议由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党组书记韩金艳主持,邀请市人大法工委立法二处处长韩捷出席会议。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行业干部职工及重点疾病预防控制和免疫规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培训,共计1120余人聆听了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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