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疾控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市疾控局、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各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和卫生监督机构完成了2024年公共卫生、医疗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共场所监督抽查情况
共抽查公共场所2200家,各单位卫生管理情况整体良好,总体合格率为94.7%,较去年同期提升2.1%。按规定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并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识、按规定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检测、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报告、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等合格率均在98%以上;抽检公共场所924家,检测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公共场所96家,总体合格率为96.7%,其中,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达标率100%,游泳池水水质整体达标率为95.7%,较去年同期提升2.1%。
二、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监督抽查情况
1.共抽查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28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13家。对全部集中式供水单位出厂水的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和消毒剂余量均进行检测,结果均合格。
2.共抽查输配水设备生产企业8家、水处理材料生产企业3家、化学处理剂生产企业3家、水质处理器生产企业5家,每家生产企业抽取相应类别产品1种进行卫生安全性检测,结果均合格。
3.根据国家要求,共抽查二次供水单位2312家,涉水产品在华责任单位2家,涉水产品生产企业114家,涉水产品实体销售单位384家、涉水产品网上销售单位85家,抽查68个乡镇的农村集中式供水设施,抽取174家现制现售水经营单位的946个应用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162家二次供水单位的出水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和消毒剂余量进行检测,对103个现制现售水机应用现场的出水水质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耗氧量进行检测,对1种进口涉水产品进行卫生安全性检测,结果均合格。
三、学校卫生监督抽查情况
1.共抽查中小学教学和生活环境293所,对课桌椅配备、教室采光、教室照明、教室人均面积、教室通风设施、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卫生指标进行检查,合格224所。抽查307所中小学及高校的传染病与常见病防控工作,检查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专人负责疫情报告、晨检记录、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按要求实施学生健康体检、复课证明查验、按要求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等内容,合格306所。
2.共抽查14所学校的饮用水卫生,其中13所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均按规定对蓄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保证蓄水池周围无污染源,1所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水源卫生防护合格,有水质消毒设备。对14所学校水质的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消毒剂余量六项指标进行检测,全部合格。
四、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抽查情况
共抽查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19家,检查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生产用水、使用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情况,逐批检验并随附合格证明情况、标注相关内容情况等,合格17家;抽检消毒餐饮具126套数,合格122套。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依法查处。
五、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查情况
共抽查医疗卫生机构225家。其中,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方面合格率均在99.1%以上。对225家医疗机构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结果优秀单位92家,合格单位133家,无重点监督单位。
六、消毒产品监督抽查情况
1.共抽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40家,内容包括生产条件、生产过程、原材料卫生质量以及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标签(铭牌)、说明书等方面,合格37家。对27件消毒产品进行抽检,其中1件第二类消毒产品不合格。
2.共抽查消毒产品经营单位800家,其中,共抽检16家经营单位的38个膏霜剂型抗(抑)菌制剂,发现不合格产品10个,对抽检中涉及外地的不合格产品,已向生产企业所在地卫生监督部门发函协查,对1个本市生产不合格消毒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七、医疗卫生及血液安全监督抽查情况
共抽查医疗卫生机构495家,内容包括医疗机构资质、医务人员、药品和医疗器械、医疗技术与生物医学研究管理、医疗文书等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机构医师管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处方管理不符合要求。抽查医疗美容机构126家,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医疗器械管理不符合要求。血液安全检查17家机构,包括血站6家、临床用血机构11家,结果全部合格。
八、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抽查情况
共抽查妇幼保健机构9家和其他医疗、保健机构111家,监督检查包括机构及人员资质情况、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制度建立情况、规范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内容,未发现违法行为。
九、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监督抽查情况
1.共抽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33家,抽查内容包括出具的报告书、诊断证明书、技术人员情况、仪器设备及场所情况、档案管理及管理制度情况、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疑似职业病、职业病的告知、通知、报告等内容,合格32家。共抽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9家,重点监督检查任务单位资质情况、技术人员情况、仪器设备、技术服务规范性等内容,结果均合格。
2.共抽查放射诊疗机构271家,内容包括放射诊疗机构资质、放射诊疗设备检测情况、使用和配备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情况、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放射诊疗行为等方面,总体合格率96.7%。
3.共抽查涉及职业卫生的用人单位3498家,检查内容包括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以及个体防护措施等方面,综合合格率96.2%,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不、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警示和告知等方面不合格。
对随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卫生监督机构均已根据检查情况下达现场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对违法违规依法查处。下一步,市疾控局、市卫生健康委将继续落实好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各项工作要求,继续加强“两库”信息动态调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我市广大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