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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举办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培训会

发布日期: 2024-05-31 16:45
来源: 委法规处(执法监督处)

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切实做好卫生健康系统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5月30日,市卫生健康委举办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培训。结合今年民法典宣传的重点,邀请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刘鑫教授就“民法典等新法对医疗执业的挑战和影响”进行专题培训。


专题培训会由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杜洪印主持,市卫生健康委领导班子成员、委机关全体干部,委直属各单位、各区卫生健康委及各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共70余个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法制部门工作人员近千人在会场或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了培训。

刘鑫教授结合生动案例,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医院管理、医疗活动的关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对医疗卫生单位依法管理、依法执业,以及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等都起到了很好的提示和促进作用。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杜洪印代表市卫生健康委就卫生健康系统持续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突出重点对象。卫生健康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民法典,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法治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医务人员要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做好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执业自查。
二是要加强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加强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安排,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等制度,整合宣传资源,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共同行动的民法典普法格局。

三是要建立长效机制。要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卫生健康各项活动,推动学习宣传常态化,不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助力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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