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承中华民族孝老爱亲传统美德,大力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天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近日印发《天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2020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津老工委发〔2020〕2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10月1日至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0年 “敬老月”活动。
此次活动的主题为“弘扬养老孝老敬老传统,共建共享老年友好社会”,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集中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养老机构、进乡村”,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和志愿服务,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敬老孝亲活动;推动普及老年健康政策和知识,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和中医养生保健等内容开展宣传工作;开展“智慧助老”活动,动员家庭成员、社区服务人员、志愿服务组织、老年大学等对老年人开展智能手机使用培训;广泛组织维护老年人权益系列活动,深入宣传《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提高老年人维护自身权益意识;积极宣传敬老爱老助老先进典型,讲好敬老文明故事,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尊老敬老氛围。
《通知》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条件下,各区老龄委要切实加强对本区“敬老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提早谋划、精心组织、统筹推进,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和行业优势,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主题活动。
天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