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天津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贯彻实施,规范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市卫生健康委于8月18日组织召开了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推动部署视频会,主会场设在市卫生健康委,16个区设立分会场,副主任王浩同志出席并讲话。
会上,对《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目标、支持家庭婴幼儿照护、发展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发展托育机构、强化支持保障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等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王浩副主任强调,各部门、各区要从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更好释放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效果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等三个方面,充分认识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重要性。为做实做细《实施细则》各项规定,王浩副主任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关于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要按照发展有方向、主管有部门、政策有支持、监管有标准、服务有质量的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各区卫生健康委履行好牵头职责,要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尽快研究制定建设方案,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二是加强普惠托育供给。已参加普惠托育专项行动的区,要按照实施方案和有关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打造一批有示范效应的项目机构;未参加的区,要转变观念,积极主动挖掘培育项目,完成建成1至2家具有示范效应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建设目标。三是加强安全责任落实。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安全防范、卫生保健、食品安全、工程建设、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好市级、区级、街镇级三级综合管理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全过程监管体系。
市委编办等17个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能处室负责人、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群团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市卫生健康委有关处室负责人、市计划生育协会等有关直属单位负责人等30余人在主会场参会。各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同志、区相关单位负责人、区卫生健康委相关科室负责人、各街道(乡镇)责任科室负责人等共639人在各区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