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6月起,天津市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广大家庭医生与居民建立“朋友式”的医患关系,让群众身边多了一位可咨询、可看诊、可问药、可交心的医生朋友。
在红桥区芥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这样一支队伍,多年来始终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家家拥有辖区家庭医生”为目标,积极主动开展卫生服务工作,并与群众建立起良好的医患关系,他们就是隆春里社区志愿服务团队。他们不仅要担负门诊工作,还积极做好家庭医生服务工作,并经常利用下班时间查看团队任务完成进度,定期做好随访。团队不仅对签约居民给予饮食指导、运动指导、用药指导和疾病康复咨询等,还利用中医专业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指导服务和中医心理健康服务。通过不断调整服务方式,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许多患者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全面周到的健康服务,居民对家庭医生的信任度逐渐提高,和谐的医患关系因此建立。
近年来,天津加强家庭医生制度顶层设计,确定签约服务的工作目标、服务模式、差异化服务内容和保障措施。出台签约服务费、签约绩效考核、医保支持措施和双向转诊标准等4个支持性政策。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标准、签约协议范本等10个制度规范。组建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卫医师构成的家庭医生团队,由家庭医生任团队长,负责团队成员任务分配和管理。签约优先覆盖老年人等10类重点人群,特别关注特困等5类特殊人群。通过建立400余个标准化“家庭医生工作室”,配备全科诊疗设备、医联体视频会诊系统等设施,使签约居民享受到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的“一站式”服务。针对患者不同需求,突出签约服务差异化,先后实施签约服务优先就诊、预约转诊、提供慢性病药品长处方、提高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标准等多项措施。同时,天津建成统一的家庭医生签约系统和服务工作平台,做实签约环节,采取实名制与医保信息共享,整合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基层诊疗信息,集合全科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服务应用,为签约服务提供技术支持;以签约服务数据为基础,实现市、区、机构、团队的签约管理和考核,强化签约服务监管。
天津建立统一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机制,根据有效签约人数,确定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签约服务费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居民个人分别负担40元。明确将签约服务费作为团队绩效工资以外的工作报酬纳入人员分配,规定不少于70%用于团队成员内部分配,极大激励了家庭医生开展工作。出台基层卫生人员职称评审政策,并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工作特点,健全以临床实践能力经验和服务质量为重点的评价体系。将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正、副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比例分别提高到5%、10%和55%,基层卫生人才获得更大的职业发展空间。此外,天津还确定“2+1”服务内容,即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卫服务两类基本服务,对有特殊需求人群提供家庭病床、特需上门等个性化健康服务,突破原有上门服务费标准,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实行签约服务协议价格。强化签约服务工作考核的导向性,将考核结果与签约服务费拨付挂钩。
截至目前,全市26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共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2400余个。经第三方调查,97.7%的居民知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基本医疗项目、用药优惠项目的知晓率分别为74.0%、65.6%;88%的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满意,87%的居民自感不适时会选择家庭医生进行咨询,96%的签约居民认为家庭医生值得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