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各区防控指挥部,有关单位:
为指导各区科学、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等要求,现将《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实施方案(第一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市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
市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