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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天津市法定传染病疫情情况

发布日期: 2020-01-14 21:22
来源: 委办公室

一、疫情概况

2019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0种19598例。其中,甲类传染病无发病报告;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14种2156例,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猩红热、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梅毒、病毒性肝炎,占乙类传染病报告总数的92%;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6种17442例,报告发病数居前3位的病种依次为流行性感冒、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占丙类传染病报告总数的99%。

二、健康提示

2020年春节假期将至,为保障人民群众假日期间身体健康安全,专家提示:

1.注意防范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在天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勤开窗通风,减少在人群密集、空气流通不畅的场所逗留。勤洗手,尽量避免用手触摸眼、鼻口。避免接触活禽,特别是来路不明的禽类和病死禽;直接接触活禽类、鸟类或其粪便后,须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洗手;要到正规市场购买鲜、活、冻禽畜。若有发热及呼吸道症状,应戴上口罩,尽快就医。

2.注意饮食安全。尽量食用熟食,少吃生冷食物,特别注意不要食用生的或半生的海水产品。食品加工过程中要做到生熟分开。尽量饮用开水,不饮用水质不明的水。外出聚餐,应选择食品卫生条件好、信誉度高的餐饮单位,不要到无证照摊贩处就餐。

3.注意做好外出旅游的个人健康防护。外出旅行,尤其是到境外旅行,应提前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咨询或上网了解目的地国家和地区传染病流行和公共卫生状况,掌握相应常见疾病的预防知识,有针对性的准备好预防感冒、蚊虫叮咬等药物和个人防护用品。旅行途中要注意休息,保持良好身体状态,出现发热等身体不适症状,建议暂停旅行计划,及时到当地医疗机构就医。出行归来应继续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一般应自我观察2至3周,若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以助于诊断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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