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疫苗管理法》,营造学习宣传贯彻《疫苗管理法》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我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以及预防接种单位依法履职、依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我市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工作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开展,保障群众生命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2019年11月21日,天津市《疫苗管理法》宣贯师资培训会在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举行,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张富霞同志出席并讲话。
会议特邀了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二级巡视员崔钢同志就《疫苗管理法》制定的背景意义和相关概念制度进行了全面细致地解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专家对《疫苗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相关内容进行了培训。
张富霞同志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市在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她强调,全体参训师资学员要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切实抓好《疫苗管理法》中疫苗流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等相关法律条款的深入理解和贯彻落实。要坚持把学习贯彻《疫苗管理法》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措施,牢牢把握“安全第一、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科学监管、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认真开展辖区预防接种单位、预防接种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自觉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要通过媒体宣传、健康巡讲、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全力推动《疫苗管理法》走进千家万户,增强广大市民对疫苗安全的信心,巩固疫苗可预防疾病的防控效果,维护我市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市卫生健康委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各区卫生健康委分管负责同志、主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各区疾控中心分管负责同志、免疫规划科主要负责同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疫苗管理人员,海河教育园社会事业发展局和疾控机构相关负责同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科室负责同志等10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