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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试点工作在津启动

发布日期: 2019-11-08 19:38
来源: 委办公室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充分了解老年人心理健康问题及需求,提升基层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有效维护和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天津市卫生健康委选取和平区为本市国家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试点区,并指导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制定《和平区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了解和掌握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及需求,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服务水平和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的早期识别能力,进一步增强老年人心理健康意识,改善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项目选取和平区6个社区的常住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指在和平区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老年人),特别是困难、空巢、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为重点纳入对象,本着老年人自愿参加的原则,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能力调查及能力建设、社区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和评估、认知异常与心理健康问题分类干预等工作。



10月25日,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召开了“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培训班”。培训邀请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临床心理科刘成东副主任讲授老年人心理关爱相关知识,结合《老年心理健康评估与干预手册》和典型案例,讲解老年阶段个体生理心理特点、老年人心理常见问题以及早期识别、评估、自我调适方法等知识。会上对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发放了《心理健康素养10条》、《健康知识宝典》等宣传材料。街道办事处、社区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家医团队的医生、护士共110余人参加了培训。



目前6个项目社区的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和评估工作已经启动,下一步将根据评估结果,配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社区随访管理与转诊等心理关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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