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工作动态

和平区卫健委聚焦基层百姓用药落实药品保障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 2019-10-28 16:02
来源: 委基层卫生处

为进一步落实,市卫生健康委在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提升社区慢病用药保障季度攻坚”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老年人就医服务月”活动常态化,聚焦基层百姓用药需求,通过开展“提升社区慢病用药保障季度攻坚”专项行动,促进基层机构与二三级医院慢病用药衔接,积极扩大“家医签约慢病用药管理系统”使用覆盖面,切实解决基层百姓慢病用药需求。

区卫生健康委成立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基层药品保障工作组”)。

组 长:毕晓娜 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于国华 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纪培章 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医政药械科科长

郭 耘 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科科长

戴 辉 和平区五大道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杨 静 和平区新兴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赵 艳 和平区南营门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徐 静 和平区小白楼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马新路 和平区南市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孙军勇 和平区劝业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基层卫生科。

和平区基层药品保障工作组主要进行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投诉分析,做好基层药品投诉管理;落实多项市级基层药品保障工作政策、强化基层药品保障政策培训及管理、开展督导和检查等。

建立长效药品保障管理机制。建立基层药品保障“日监测+周通报+周盘点+不定期指导”的管理机制。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保障日监测,重点对签约慢病患者用药计划、长期处方服务、投诉追踪等进行统计分析,了解掌握药品保障动态,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实施药品投诉周通报制度,根据每周8890服务热线投诉问题分析,通报药品投诉情况,追踪投诉处理效果,以诉问效。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周对《基层医疗机构慢病用药指引》包含的125中药品进行盘点,保证药品供应。不定期开展基层药品保障自查,督促机构整改提升,确保各项措施落地。

和平区卫生健康委2019年8月起开通了区药品保障服务热线,畅通药事服务咨询投诉渠道,确保工作时间热线畅通,为居民做好预约取药流程、预约周期、合理用药等药事相关问题的解释解答和投诉受理。

从2019年5月份开始,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科每月定期召开基层院长月例会,对上月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保障投诉总体情况进行通报和简要分析,研讨辖区签约患者基层药品保障的有效措施,逐步提升预约诊疗、预约取药患者比例,充分发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职能,做好履约服务工作,增加辖区签约居民的获得感。用心做好百姓健康的“守门人”。


分享到:

上一篇: 红桥区西沽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障患者用药措施
下一篇: 有药?没药?现在不出家门就能知道啦!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