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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卫健委积极开展基本药物保障工作专项活动

发布日期: 2019-10-28 15:58
来源: 委基层卫生处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召开提升慢病用药保障季度攻坚行动专项行动启动会的会议精神,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提升社区慢病用药保障季度攻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委认真组织安排基层医疗机构做好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基层药品保障工作小组主要进行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投诉分析、完善基层药品保障工作制度、强化基层药品保障政策培训及管理、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二、多措并举 保障患者用药需求

1.坚守岗位,保障药品供应。国庆假期期间,患者用药需求量大增,药房人员时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确保药品库存充足,保障患者用药需求。同时,在药品管理方面,药房人员每天核对库存,上报每日用药计划与慢病用药监测,时刻跟进药品保障工作。另外,根据居民用药需求,对于B级药品,实行预约用药申请,为患者做好登记,如可以采购,药房人员及时打电话通知患者,如不能采购,耐心为患者做好沟通解释工作,持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微笑服务行动”。

2.加强与二三级医疗机构服务衔接。发挥医联体工作优势,做好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疗机构的服务衔接。对于二、三级医院延续性医嘱慢病用药,基层医疗机构如实做好处方备案登记,确保患者大医院慢病延处方药品品规在基层机构得到保障。

3.提高“家医签约慢病用药管理系统”使用。强化家庭医生签约、履约,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家医签约慢病用药精准服务,督促医院进一步推广“家医签约慢病用药管理系统”使用,将其纳入家医签约年度考核,通过家庭医生签约为慢性病患者建立长期基本用药保障计划,明确计划实施中药品品规要和大医院保持一致,利用“家医签约用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患者用药计划与药房备药联动。药品管理做到“四个一”,即:每日一核对、每日一统计,每日一计划、每日一上报,保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库存充足、稳定。

3.畅通药事服务咨询投诉渠道。设立药品保障服务热线,确保工作时间热线畅通,为居民做好预约取药流程、预约周期、合理用药等药事相关问题的解释解答和投诉受理。在门诊大厅显著位置设置药事服务咨询投诉台或窗口,安排人员做好用药咨询或相关政策解释服务,接待受理群众有关投诉。同时在门诊大厅、药房和医生诊室的显著位置,固定张贴院长热线和区药品保障服务热线,对药品服务相关问题,与居民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4.实施首问首诊首诉负责制。建立药事服务首问、首诊、首诉负责制,健全医生—主管科室—院长三级接待流程,对于患者就医取药中的咨询、投诉,要及时解答、解决,确保问题、投诉解决在机构。要持续推进基层“微笑服务行动”,加强岗前统一培训,细化药事服务相关咨询用语和服务行为规范。特别对于合理用药、专科用药及门特药品开具范围、开药周期医保系统限制、代取药手续等咨询,要积极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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