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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保障群众身心健康

发布日期: 2019-06-28 00:00
来源: 委疾控处

6月26日,2019年天津市精神卫生工作暨天津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启动培训视频会议在市卫生健康委召开,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王浩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我市各级卫生健康、政法、宣传、网信、文明办、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财政、医保、信访、残联、工会、团委、妇联和各街道、乡镇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会议。
精神卫生和社会心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民生事业,与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密切相关。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部署,市卫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等部门将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建设平安天津、健康天津的重要内容,率先在全国层面以直辖市名义全面开展试点工作。本次会议的召开也标志着我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全面启动。
会上,中国疾控中心精神卫生中心副主任马宁介绍了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思路,市精神卫生中心总结了我市精神卫生工作成效,对今年重点任务进行了部署并解读了我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市委政法委负责同志提出了各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要与综治中心建设有机结合,运用心理手段干预化解社会矛盾,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实现社会治理重心下移的工作要求。
王浩副主任在讲话中强调,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紧密围绕贯彻落实一个方针、织密一张覆盖全社会的服务网络、建立一个多方人员参与的服务团队、形成一套切实可效的保障机制的“四个一”工程,按照从“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的大健康发展思路,确保2019年以区为单位,召开工作启动会议,健全教育、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搭建三级基层心理服务平台,完成30%的街道(乡镇)心灵驿站和30%村(社区)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设任务,并重点开展公安、司法行政、信访、残联系统心理服务讲座活动。
为切实做好我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发挥跨部门、跨行业专家技术指导作用,市卫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等部门联合成立了由精神卫生、心理健康、社会工作等领域专家组成的天津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市级专家技术指导组,本次会议还为专家组成员颁发了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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