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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2018年度天津市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评估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5-15 00:00
来源: 办公室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依据原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市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申报评估工作的函》(津卫疾控处便函〔2018〕138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市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并于2019年2月对申报区进行了现场复核。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红桥区、宁河区和静海区为天津市市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各区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中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着力构建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创新发展适合本地区的防控模式,切实提高慢性病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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