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创新护理服务模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制定并下发了《天津市“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津卫医政〔2019〕82号)。为促进“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实施,保证工作实效,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于2019年4月3日组织召开天津市“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政策解读会。市卫生健康委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各区卫生健康委分管委主任、医政医管处(科)长、护理专干,各三级医疗机构主管副院长、护理部主任共计1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医政医管处律扬副处长主持。会上,医政医管处刘先夺处长首先介绍了“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背景,指出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将“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扎实做好,重点强调了在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过程中要保障护理质量安全和护士人身安全,同时对重要工作节点、工作推动措施、工作监管、工作成效和问题的有效沟通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接着,医政医管处于文超同志就天津市“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进行解读,对天津市“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方案的起草背景和工作思路进行了详尽的介绍;同时对天津市“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的开展条件、工作目标、工作内涵、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行为、信息技术支持、价格机制、权责划分、风险防控措施等内容进行讲解,对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进行深入阐述,并针对疑点做了详细的阐释,使与会人员明确其内涵;并且按照《天津市“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试点范围、实施步骤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说明。
最后,医政医管处副处长律扬同志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强调要按照创新模式与传统服务相结合,明确天津市“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工作内涵和工作主体,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政策落地实施;二是强调要满足要求和防范风险相结合的思路,对医疗机构、患者、护士三方面的需求进行分析,做好监测,及时发现风险、规避风险,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三是要按照试点先行与全面铺开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各区以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试点工作,以形成可复制的有益经验,不断创新护理服务模式,增进人民健康。
通过本次政策解读会议,与会人员对天津市“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内容和要求有了更加清晰的了解,对下一步工作内容更加明确,对工作思路有了深入启发,充分调动了各单位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的热情,为我市“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