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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卫生人才培养机制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 2019-01-31 00:00
来源: 委办公室

为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卫生人才队伍,激励广大卫生人才在全面推进健康天津建设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建功立业,成长成才。日前,市卫生健康委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卫生人才培养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近年来在卫生人才培养机制建设方面出台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指导意见》强调人才是卫生事业发展的第一资源,建立起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人才队伍是促进卫生事业科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卫生人才培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遵循卫生人才发展规律,切实提升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高层次人才建设为引领,以点带面,全面促进卫生人才队伍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五项主要任务

1、健全完善政治引领机制,着力培养人才树立坚定的政治立场。卫生事业单位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人才头脑,以“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为主题,引导人才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健全完善梯队培养机制,全面促进人才队伍科学可持续发展。卫生事业单位要加快完善选拔评选、培养支持、跟踪考核等相关配套制度,努力形成一套符合医疗卫生人才成长特点的梯队开发体系。

3、健全完善导师帮带机制,切实带领人才全面健康成长成才。卫生事业单位要建立导师帮带机制,遴选一批德才兼备的专家担任指导老师,建立起一对一的导师帮带关系,给导师定任务,给人才定计划。

4、健全完善学习培训机制,大力提升人才素质能力和实践水平。卫生事业单位要健全完善培训研修制度,积极探索与国内外一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人才联合培养计划,进一步促进卫生人才提升能力、拓宽视野。

5、健全完善竞争激励机制,不断增强人才锐意进取竞相迸发意识。卫生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鲶鱼效应”,全面破除论资排辈的陈旧观念,建立起新形势下卫生人才竞争环境,全面形成奋发向上、干事谋事的良好氛围。

《指导意见》要求卫生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健全考核机制、营造良好环境,真正培育起一支能够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卫生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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