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卫生计生行业反腐败暨行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统一部署,5月18日委妇幼处立即行动,围绕全委中心工作,结合妇幼卫生行业特点,组织制订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妇幼卫生行业管理持续提高医疗保健服务质量的通知》(妇幼处便函〔2018〕4008号),迅速传达了我市关于行风建设的相关要求,旨在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巩固“百日行动”工作成效,不断夯实妇幼卫生服务领域的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全体妇幼卫生工作者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行业行风建设,强力整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患者就医感受,根据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工作中期推动会的部署和工作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委妇幼处立足妇幼卫生工作实际,全面梳理和分析研判妇幼健康领域行风管理存在风险点,在《天津市开展医药领域顽症痼疾攻坚战专项行动阶段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基础上,认真谋划妇幼卫生领域专项行动督导方案,并制订了本处室行风建设专项行动挂图作战项目推进表。
此外,委妇幼处按照卫生计生行业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规定要求,在委分管领导的组织下深入本市多家三级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并撰写工作报告。下一步委妇幼处将积极组织各区卫生计生委做好辖区妇幼保健机构自查和市级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