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7-1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副局长段冬梅等一行六人来我市督导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期间,对天津市专项检查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听取了天津市、和平区、津南区卫生计生委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检查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实地检查了我市6家医疗机构。
检查中,督导组听取了6家医院依法执业自查自纠情况汇报,深入到医院科室对机构、人员执业资质,医疗技术临床研究与应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发现问题的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完善建议。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认证管理、伦理委员会建设等医院管理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
督导组一行对天津市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工作成效予以了肯定,希望天津市继续做好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工作,有效落实各项法律、法规要求;要不断增强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为群众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各级监督机构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提升执法水平,为促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切实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保驾护航。
从2016年8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工作以来,天津市以倡导医疗机构公开承诺、强化责任意识,开展多专业联合执法、提升监督效能,采取工作例会制度、持续推进工作落实,多措并举、创新监督方式等措施,开展了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不同检查重点的依法执业检查。全市共监督检查2100余家医疗机构,对发现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217件,罚没41余万元,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