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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计划生育监督工作指南(试行)》试点区工作例会

发布日期: 2016-09-20 00:00
来源: 市卫生监督所

我市承担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计划生育监督工作指南(试行)》试点工作,为了使试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9月2日,市卫生监督所计划生育与妇幼卫生监督处组织召开了天津市《计划生育监督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七个试点区第一次工作例会,和平、河北、津南、西青、宝坻、宁河和蓟州区的主管所长、主管科长及业务骨干计26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参会区卫生监督所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内容进行了工作汇报:一是本辖区内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指南》全员培训情况;二是辖区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母婴保健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的本底录入及建档情况;三是在监督执法实践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四是试点工作下一步工作打算和设想。为了更好落实国家对《指南》试点工作的要求,市所在各区第一阶段工作完成的基础上,对《指南》内容进行分解,使试点区在下一步的试点工作过程中,结合执法实践,有所侧重的查找问题、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最后,市卫生监督所张坤海副所长对各区《指南》试点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给予了肯定,指出各区要继续保持高度重视、毫不懈怠的思想,进一步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开拓思路,各区要把《指南》内容吃透、看懂,配合市卫生计生委做好即将开展的打击“两非”专项行动;二是,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作为执法部门应当履行的监督检查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三是,克服困难,举全所之力,保质保量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四是,梳理问题,针对《指南》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共性”和“个性”的归纳整理,便于今后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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