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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天津市医疗卫生等四专业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发布日期: 2015-12-31 00:00
来源: 综合监督处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专项督导检查组对我市2015年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我市在专项整治和专项监督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

近半年来,天津市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123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20家、5099户次的医疗卫生机构(消毒隔离2801户次,人类辅助生殖技术854户次,医疗广告和互联网医疗服务技术1444户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监督意见书,督促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在医疗广告和互联网医疗服务专项整治期间,共监测本市主要纸质媒体发布医疗广告1028条次,查处违法医疗广告案件62件,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案件35件;处罚医疗机构违法执业行为案件51件,罚款金额7.49万元;无证行医查处案件72件,罚款16.8万余元;专项整治工作中,先后印制了《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意见》、《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综合监督工作协调制度的通知》等文件。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我市消毒产品生产、放射技术服务、医疗卫生与传染防治监督工作领域卫生秩序得到进一步巩固与加强,行业自律守法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相关市场环境得到净化与改善,为广大消费者创造了良好的医疗卫生环境秩序。

督导组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后,实地检查了部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机构,并就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产品自检、放射技术服务机构的内部质量控制、医疗机构的消毒操作和流程进行了现场技术指导。在反馈会上,国家督导组表示,天津市卫生计生委对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非常重视,分管主任亲自抓,在贯彻国家检查要求基础上,结合天津实际,增加了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放射诊疗设备、控制吸烟等内容,摸清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底数,对违法行为给予了处罚,震慑了违法企业,取得了实效;天津市在国家下发关于加强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文件前,先期探索事中事后监管与综合监督机制的思路和做法非常好,职权梳理清晰,简政放权到位,并结合实际建立了消毒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是对事中事后监管手段的实践与创新。督导组希望在今后工作中,充分用好国家机构改革政策,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和天津地域特点,进一步创新监管手段,建立有天津特色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新模式。(责任编辑: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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