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市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强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天津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了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法律法规系列培训。培训于11月26日、12月10日分两期举行,由环境卫生监督处的技术专家和业务骨干讲解授课,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员参加培训,第一期和第二期分别有75名和66名监督员参加了培训。
在生活饮用水法律法规培训中,一是从饮水健康与安全角度出发,介绍了安全的饮用水应具备的要素、通过饮水导致的地方病、地表水的分类等知识,明确了生活饮用水相关的基本概念;二是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进行了概述,介绍集中式供水单位制水工艺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强调监督中的关键环节;三是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监督,详细的讲解了涉水产品的定义、分类,以及卫生监督职责和日常监督要点。在公共场所法律法规培训中,对公共场所的定义、卫生学特点及卫生发展状况进行解读,并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分析了监督工作中的重点环节和问题;针对公共场所中的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进行了更进一步的讲解,包括主要卫生风险、卫生监督依据、场所卫生和卫生操作要求、卫生管理及人员卫生要求等,使学员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形成了更为深入的理解。
通过两期培训,学员对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有了更加全面的认知,加深了对法律法规内涵的认识,为监督员规范执法、科学执法提供理论基础,为进一步保障我市公共卫生安全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