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5年医疗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津卫监督〔2015〕221号)的工作部署,区卫生计生委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5年医疗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按通知要求由区卫生计生委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科、区卫生监督所、医政科教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妇幼保健科,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综合监督检查,重点对传染病防治(消毒隔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工作、依法执业、放射诊疗活动、控烟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检查。
通过检查, 强化了各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增强了严格落实各项卫生法律法规意识,各医疗机构每项基础工作均能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到位,做到低档清晰,痕迹管理,内容齐全,整理成卷。但部分单位也存在相应问题,针对问题,检查人员均提出了整改意见。此次专项检查收到预期效果。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