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委相关直属单位,医学院校相关附属医院:
为不断推进我市健康服务体系工程建设进度,市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报送健康服务体系工程进展情况的通知》(津卫后勤〔2015〕156号),要求对2014年以来各级各类新建、改扩建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和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健康服务新兴业态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设施等6类健康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定期报送进展情况旬报表。按照市发展改革委最新工作要求,从2015年5月份开始,由原旬报表制度调整为月报表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表项目范围:2014年以来的竣工项目、前期项目和正在建设的各级各类医疗及康复等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项目。
二、报表内容包括:项目估算总投资、预计分年度完成投资、投资到位额、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成后新增生产能力等。
三、2014年以来已竣工的项目仍继续累积在项目进度表中,不需踢除。
四、报表时间:从2015年6月份开始,每月20日之前报送上月底情况。报表形式:将电子版发送至后勤基建处邮箱wsjhqjjc@126.com。
五、各单位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测,指定专人负责月报表工作,按时限要求及时报表,以确保全市汇总按期上报市发展改革委。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