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工作动态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科综合能力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5-25 00:00
来源: 委办公室

各区、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按照我市医疗资源调整工作的总体部署,市儿童医院将于2015年5月23日至28日启动搬迁工作,由河西区马场道225号搬迁至北辰区龙岩道238号,新址预计于5月28日正式开诊,现址同时停诊,将进行提升改造工程。为了持续改进我市儿科综合能力,提升儿科诊疗水平,保证患儿就医,现就进一步加强儿科综合能力建设如下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儿科诊疗服务关乎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全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设置儿科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儿科综合能力建设,将此项工作作为惠民利民的一项重要举措和我市医疗卫生行业发展的重大契机,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儿科发展目标和时间表,落实相关部门和责任,保证儿科健康发展。

二、完善设置,增强能力

全市各开设儿科的医疗机构要对本单位儿科患者诊疗需求进行分析,特别是市儿童医院搬迁完成后,全市相关综合医院要对本单位辐射范围内的儿科就医需求和本单位接诊能力进行研判,进一步完善科室设置和人员配备,增强儿科门急诊和住院服务能力,根据情况调整儿科接诊预期,做好各项儿科患者的诊疗工作。

三、履行职责,强化督导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辖区内儿科综合能力建设工作的推进和督导,逐步完善儿科相关专业医疗质量控制组织建设,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特长,帮助医疗机构明确儿科发展方向,健全儿科诊疗各项制度,对儿科诊疗工作提供支持和帮扶,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四、明确职责,做好保障

在市儿童医院搬迁工作过程中,全市相关医疗机构要积极予以支持和帮助。市儿童医院和市急救中心要周密制定转运方案和转运流程,对在转运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充分预判,建立应急处置预案,要根据交通流量合理安排转运路线,确定交车、随车、接车医务人员和院内转运通道,配足转运过程中所需的各项医疗药品和物资,对转运患者的病情变化进行严密观察,及时处置。转运路线附近的医科大学总医院、市第一中心医院、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市人民医院、红桥医院、北辰医院、北辰区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要在搬迁期间加强急诊科和儿科值班人员力量,至少预留3张儿科床位,对在转运期间需要紧急转往救治的患者,要开通绿色通道,会同随车医务人员共同对患者实施医疗救治,确保患者安全。其他医疗机构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对相关患者医疗救治工作进行会诊和支援。

2015年5月25日

分享到:

上一篇: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委系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下一篇: 市卫生计生委老干部处组织离退休干部参观新建市胸科医院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