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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二级以上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药饮片使用情况分析报告

发布日期: 2015-03-06 00:00
来源: 委办公室

日前,市卫生计生委对我市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2014年度中药饮片使用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调查发现,我市二级中医医院的大部分中医执业医师在保证临床疗效的前提下,能够按照中医理论经辨证论治开具饮片处方, 但也发现少数医师受利益驱使开具了不合理的大处方,单张处方药味多达60余味,单剂金额近百元,现将分析结果通报如下:

中药饮片收入占中药收入最高的是宝坻区中医医院,为79%,河西区中医医院、武清区中医医院、静海县中医医院、大港中医医院及市中医一附院均超50%;不足40%的有宁河县中医医院、中医二附院、中研院附属医院、蓟县中医医院和汉沽中医医院;最低的为南开医院,占20%。

平均单剂金额为36.62元,平均单剂金额不足30元的有宝坻区中医医院、中医一附院、武清区中医医院,最低的宝坻区中医医院为24.38元;单剂金额超40元的有6家:塘沽中医医院、河东区中医医院、南开区中医医院、静海县中医医院、红桥区中医医院和中研院附属医院,其中塘沽中医医院最高,为65.96元。

平均每张饮片处方药味数为17味,药味数在13味以内的有南开区中医医院、武清区中医医院,最少的为河西区中医医院,平均单张处方为10味;药味数超20味的有和平区中医医院、河东区中医医院、蓟县中医医院,最多为大港中医医院25味。

为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中医执业医师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效遏制医药费用快速上升,杜绝不合理“大处方”,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各区县卫生局、各中医医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把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要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深刻理解医药费用控制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大控费工作力度,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把控制医药费用提上议事日程。

二是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积极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降低“药占比”,尤其是要减少西药、中成药的使用,增加中药饮片(不含中药配方颗粒)的合理使用。

三是要建立中药处方点评制度,将每月集中进行处方点评与平时抽查点评相结合,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严查不合理 “大处方”和重复使用中成药,对使用者实行诫勉约谈,同时严禁将饮片收入与奖金挂钩。

四是实行中药饮片单剂金额、味数的动态监测制度,市卫生计生委将委托医院药剂质控中心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进行抽查。(中医二处)

责任编辑: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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