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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组发出关于严肃节日期间工作纪律深化作风建设“十严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2-17 00:00
来源: 委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驻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组提出严肃节日期间工作纪律、深化作风建设“十严禁”规定:
(一)严禁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或福利;
(二)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及违规提取款物;
(四)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五)严禁用公款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六)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
(七)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八)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九)严禁违规配备公车和使用;
(十)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卫生计生服务机构、服务对象和企业等。
驻委纪检组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邮箱,接受社会和卫生计生系统干部职工的监督。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对顶风违纪违规的问题严肃处理,一律通报曝光。对因疏于管理、监管不力的单位负责人实行责任倒查,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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