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医医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国卫办发〔2013〕4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意见如下:
一、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特别是中药饮片、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要探索建立科学的按岗位取酬,按工作量取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奖金分配机制,杜绝采用业务收入减支出,结余分奖金的分配办法。
三、要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大力提倡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积极探索旨在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的诊疗模式,以适应未来按病种收费的医保报销办法,充分发挥中医综合诊疗的价格优势。
2015年2月4日